第七十四章:大仲马 (第1/2页)
大地,某个没有名字的高山脚下,一个皮肤白皙的小女孩正吃力的拖着渔网,想将填满了跳动的鱼儿的渔网从河里面拉上来,而她周围,几个年龄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女孩看到这一幕并没有上去帮她,而是大声哄笑了起来,“丝蒂芙,你居然连一网鱼都拖不动,不愧是柔弱的丝蒂芙。”
柔弱的丝蒂芙,整个罗格纳部落中最柔弱的一个女孩子,柔弱到完全不像是罗格纳部落的孩子,尤其是她那雪白细腻的肌肤,与大家黝黑粗糙的肌肤完全不一样,简直丑死了。
在罗格纳部落里。
力量大就是帅的象征,皮肤又粗糙又黑是美的象征。
“不不不……我拖得动。”
听到大家说她拖不动渔网,丝蒂芙急忙辩解了起来,她用力的拖着渔网,细腻、白皙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红色,但渔网只是一点一点的往上挪动。
看到这一幕,那几个年龄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女孩哄笑了起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队身材高大,皮肤白皙得和柔弱的丝蒂芙一样的‘人’从他们面前经过。
领头的那个青年看到这个女孩,立即转了个弯,来到丝蒂芙的面前,声音柔和的问道,“请问,你知道智者普罗米修斯住哪里吗?”
“我……我知道。”
丝蒂芙因为刚刚过于用力,这个时候气息有点喘。
“能带我去见他吗?”
青年柔声说道。
“这……”
丝蒂芙犹豫了起来,生性柔弱善良的她当然可以带路,可她自己还有事情要做,总不能放下手头上的事情去给人带路吧。
似乎是看出了她犹豫的地方,青年大方的说自己帮她把渔网拖回去,然后不等丝蒂芙回答,他就从丝蒂芙的手上拿过渔网前面的绳索,随手一拉,就将装满鱼儿的渔网拉了上来,看到这一幕,丝蒂芙张开的嘴巴闭了回去。
她本来想说渔网很重的,因为这个青年裸露在外的皮肤与自己一样白,她本能的把这个青年当做是柔弱的青年,可没想到他竟然随手就把渔网拖了上来。
原来,白皮肤的人也可以有这样的力气?
“可以带我去见他了吗?”
青年柔声说道。
“可以。”
丝蒂芙飞速的点头。
很快,
丝蒂芙就带着青年去自己部落里面找到了所有人类的父亲与老师,智者普罗米修斯。
因为有了外来者的关系,很多皮肤黝黑的人类好奇的看着这群人,然后他们就目瞪口呆的看到了伟大的智者普罗米修斯在这个青年的面前恭敬的问好,并称他为神王宙斯。
神王宙斯?
许多人记下了这个名字。
随后他们就看到了自己的智者普罗米修斯将神王与其他人一起请进了木制的屋里,大约过了几个太阳落下的时间,神王宙斯离开了木屋,走的时候还带走了柔弱的丝蒂芙。
联系到神王宙斯白皙的皮肤与五官。
这些人类心里有了一点明悟。
于是很快,‘白才是美的’与‘姣好的五官才是美丽’传开了,所有的人类都抛弃了以黝黑为美的传统,开始追求白皙细腻的皮肤,柔弱的丝蒂芙,在他们口中成了美丽的丝蒂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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