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1章 南洋的特色(第二更,求订阅) (第1/2页)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突然如其来的一个问题,让李毅安陷入了沉思之中,这是出自《哈姆莱特》里的最精典的一句台词,翻译成国文就是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的问题。”
玛格丽特之所以会提到这句台词,显然是因为最近的“张铭国复仇案”。
即便是这个第一家庭,实际上也是需要生活的,他们的生活和普通家庭一样,用完晚餐之后,同样也会聚在一起或是看着电视,或是在那里聊着天。
有时候,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难免会聊一些时事。
这时,玛格丽特则说道。
“我听说地方检察院组成了以检察官李淼为首的检控团队,其成员都是地检最优秀的检察官,但是张铭国那边,只有一个辩护律师。”
她的语气之中充满了对弱者的同情,毕竟在这场不公平的审判里,张铭国就是弱者,他的辩护律师同样也是弱者。
所以难免会有一种倾向性的态度。而同情弱者,这也是最基本的人性。
“哦。”
李毅安应了一声,并没有说什么。好像这一切他压根就不关注一样。这时玛格丽特又说道:
“亲爱的,你觉得张铭国有罪吗?”
虽然是公主,但是玛格丽特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感兴的人,从得知这个案子之后,她就一直非常关注,而且对张铭国也是极其同情的,同时也是非常钦佩的。
不得不说,这样快意恩仇的人,总会引起人们的精神共鸣。
不等李毅安回答,一旁的李奕轩则说道:
“妈妈,他是否有罪应该由陪审团来决定——非经大陪审团起诉,任何人不受死罪和其他重罪的惩罚。”
接着他又特意强调道:
“父亲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以自身影响力干涉司法。”
儿子的反驳,让玛格丽特嘟了下嘴,说道:
“我们只是在家里聊聊天而已,外人又不知道,而且奕轩,你不觉得他很勇敢吗?就像电影里的侠客一样。”
“这不重要。”
李奕轩摇头说道:
“重要的是法律,任何人触犯法律,都理应受到惩处。”
听着儿子这么说,玛格丽特问道。
“那如果你碰到类似的事件,你会怎么做?”
“相信陪审团,相信我们的法律!”
“如果他被判有罪呢?因为杀害一个的叛国者,因为那个叛国者过去的罪行。”
沉默了一会,李奕轩说道,
“我会尊重审判结果。”
“真的吗?那怕是死刑!”
面对母亲的追问,李奕轩还没有回答,一旁的奕辕直接说道:
“结果要尊重,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官会酌情裁决的,况且,即便是死刑,等到执行前,赦免就是了!”
说罢,他又冲着大哥笑道:
“对吧,大哥。”
李奕轩的笑了笑,说道:
“差不多吧,不过,需要寻找一个契机。”
说罢,他又把目光投向父亲,在他正准备开口时,李毅安说道:
“奕轩,我之前布置作业完成了吗?”
李毅安直接转移了话题,其实也是在用这种方式,提醒他们——现在,我们不需要关注这个事件,在避免影响司法公正。
无论是历史还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经验都让李易安非常清楚,上位者对案件的插手,甚至个人好恶。都会从根本上左右司法的公正,一旦上位者根据个人好恶去左右司法的话,那么也就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公平了。
上梁不正下梁歪——当上位者去插手司法的时候,其他人也会纷纷效仿的。
所以,于上位者来说,最忌讳的就是插手司法审判。尤其是那种特别的关心。不说要什么——这是为了公平正义,实际上根本就是放屁。
从上位者去插手司法的那一刻起,无论有没有正义,司法就已经被干预了。
他们只需要说一句“这是阁下关心的案子”,或许结果会让李毅安满意,但是将来呢?
开了干涉司法的先河之后,会是什么模样?
最后非得弄出一个“大案看**,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关系。”,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司法被人为干预之后,必然的发展趋势。
这个时候,最好的选择就是保持距离。不发表任何意见。
其实,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对李毅安来说,最难的是什么?
就是克制!
就是克制内心的诸多欲望,包括想做包青天的欲望。
其实,一个正常的国家,并不需要包青天,为什么百姓渴望天下有包青天。
因为青天不公!
可到底是青天不公,还是人间不公呢?
李毅安不知道,但他知道,如果自己做了包青天,那南洋肯定是不公的。
也正因如此,在南洋的法律条款中就有妨碍司法罪公正罪,这是一种刑事罪,为可公诉罪行之一。而且法官有权视乎罪行的严重性判处恰当的刑罚,不受任何约束,所以理论上可判处的刑期是无上限的,即终身监禁。但如果是公职人员犯罪,一般都以15年为刑期起点。事实上,这也是南洋司法的特点——公职人员犯罪,从重处罚!
所以,在南洋,鲜有官员会针对某一案件发表观点,看法,更不要谈施加影响了。因为这涉嫌犯罪!
虽然,这只是家人之间的对话,但是,还是岔开话题为好。
“啊……”
面对父亲的询问,李奕轩连忙回答道:
“基本上已经完成了,我认为第一步,就是必须要解决“应龙镇”的财政问题,通过一些举措保证当地财政可以自给,这是发展应龙的根本前提,毕竟财政是庶政之母,没有自给的财政,仅仅只是依靠补贴,肯定是难以维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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