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倚门回望,却把青梅嗅。 (第2/2页)
众人闻言,不禁怦然心动。
是呀!这场前无古人的和诗固然每首都是千古名篇,然而除了第一首《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是回忆二人游玩汴河的美好时光之外,其余的皆是凄美忧愁、相思离别,让人极为压抑。
而如今范正二人久别重逢,有情人终成眷属,如果再能和上一首情投意合的诗篇,给这场千古和诗才算功德圆满。。
当然,他们也能有幸亲眼目睹两首千古名篇诞生。
范正和李清照闻言,不禁对视一眼,怦然心动。
“我先来吧!”
李清照跃跃欲试,抢先道。
游学书生立即递上笔墨,李清照接过之后,来到《相思疾》之后,思索片刻,提笔写上三个字——《点绛唇》。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李清照刚一开篇,围观的文人顿时感觉一股熟悉的清新雅致风格扑面而来。
而不少慕名而来的文人则微微皱眉,因为这首词的开篇,可比不上《声声慢》那样惊艳的开篇,也没有《一剪梅》那样脍炙人口。
“莫非邪医范正才是最了解李清照,以情写诗才是李清照最为擅长的。”不少人眼神古怪道。
“胡说,这才是李清照真正的风格!清新雅致,无忧无虑!”
不少熟悉李清照诗词风格的开封文人纷纷宠溺道。
那个经常在汴园谈诗论词,无忧无虑的开封女诗魁又回来了,而李府外道中壁的一首首篇篇含愁的名篇固然脍炙人口,却并非他们所愿意看到的汴京明珠。
而且上半阙写少女无忧无虑,下半阙写少女纯情,这才是李清照的风格独特之处。
只见李清照继续写道: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
“妙呀!妙呀!”
下半阙一出,一众开封文人无不拍案叫绝。
曾几何时,女诗魁李清照乃是开封文坛的团宠!一方面,文坛之中,女词人本就凤毛麟角,极为罕见。
更别说李清照更是才华横溢,诗词之道更是上乘,以及苏门后辈的影响力,这才让开封文坛人人追捧,养成了李清照傲娇的性格。
这也是她和范正私定终身之后,开封文坛对范正千夫所指的原因所在,经历过一段刻苦铭心的爱情之后,原本那个活泼可爱,俏皮灵动的李清照终于又回来了。
李清照写完,脸色微微羞红,她虽然已经和范正私定终身,然而当众表达爱意还是第一次。
“好了,小女子写完了,该堂堂邪医范公子了。”李清照扬起羞红的脸庞,俏皮吐舌道。
范正看着这首《点绛唇》,不由心中浮现爱意,想起曾经在汴园初次见到李清照的场景,原来从那时起,他就已经不知不觉中,被傲娇的李清照所吸引。
范正接过笔墨,不由浮现出他们二人从相见到相识,到私定终身的情景。
他知道李清照知书达理,深受礼法熏陶,能够做到这一步是何等的勇敢,心绪不由回到了当初和李清照私定终身的七夕之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