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刘焉病危 (第2/2页)
曹操本以为刘辩会说什么,等了一阵,见没有话头,连忙抬手道:“臣定不负陛下隆恩!”
对于曹操,刘辩不想在战略、战术上限制他,瞥了眼皇甫坚寿,道:“你需要什么,与皇甫卿家说,尽可能的配合你。另外,兖州黄忠的兵马,你可以调用,无需顾忌大司马府。”
皇甫坚寿眼皮抬了下,若有会意,心里越发信赖蒯良的推断。
曹操也没想到,刘辩居然会给他这么多权力,这说明,眼前的陛下有意迅速剿灭董卓,平定豫州!
“臣领旨!”曹操抬手应道。
在刘辩的一声‘嗯’后,曹操,皇甫坚寿二人同时离开。
刘辩听着他们的脚步声,左手捏了捏眉心。
事情变得复杂了。
刘焉透露这些消息出来,明摆着是威胁刘辩。
但刘辩必须要顾忌,认真对待。
刘焉就要死了,而他唯一的儿子刘璋被刘辩一直扣在洛阳。
如果刘璋不回去,刘焉经营多年的基业没人继承,还不知道会干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来。
而且,刘焉死后,益州如果大乱,对朝廷来说,将是不亚于袁术叛乱的大麻烦!
“还有三羌……”
刘辩睁开眼,抱着茶杯,有些烦躁的自语。
在刘辩的计划,优先序列中,三羌在益州前面,而且,真的迫不得已发兵,凉州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威胁。
“去尚书台。”
想了一阵,刘辩起身道。
一众人簇拥着刘辩,出了芳林苑,前往尚书台。
刚穿过崇德殿,刘辩就看到不远处,刘绍抱着一个大坛子,一个人,在大太阳下,静静等着他。
刘辩一怔,连忙快步过去,疑惑的道:“你在这里做什么?”
刘绍满头是汗,衣服都湿了不少,举起手里的坛子,道:“父皇,我给你酿的茶,去暑。”
刘辩有些反应不过来,伸手接过来,感觉坛子倒是冰凉,左右四顾,见没有内监、丫鬟陪同,一手抱过他,来到屋檐阴凉下,道:“让人送过来就是了,你怎么跑过来了,这么热的天,还站在太阳下……”
刘辩说着,拉着袖子,给他擦脸上的汗。
小家伙没有什么表情,仰着脸,道:“我是刚来。”
刘辩见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又看了眼左手里的坛子,道:“刚做的?”
小家伙点点头,双眼澄净的看着刘辩。
刘辩本还想等他说话,过了一会儿,忽然反应过来,道:“你是要父皇喝吗?”
小家伙点头,小脸上出现期待色。
刘辩眨了下眼睛,余光看到不远处嘉德殿人来人往,只好伸手揭开,抱起坛子喝了一口。
仔细感觉了一会儿,与刘绍道:“嗯,稍微有点苦,还有点辛辣。”
刘绍说完,一把从刘辩怀里抢过坛子,道:“儿臣告退。”
还不等刘辩反应,小家伙抱着坛子,一溜烟的跑走了。
“哎……”
刘辩伸到一半的手又放下,无奈的叹了口气,道:“朕还想说,口感不错,可以喝。”
徐衍在一旁,陪着笑道:“陛下,殿下这是回去改了。殿下小小年纪,一片纯孝之心,真是难能可贵。”
刘辩微笑着点头。
他这大儿子,虽说是个闷葫芦,可在孝顺这方面,倒是无可挑剔。
“走吧,御厨晚上可以歇着了。”刘辩等刘绍背影消失,笑着转身向御史台。
徐衍陪着笑,心里悄悄转念。
对于‘东宫’的归属,宫里比宫外还要着急。
二殿下调皮捣蛋,深得圣心。大殿下是长子,可性格古怪,但为人单纯,孝心可嘉。
这‘东宫’到底属于谁,即便是刘辩的近臣,也没人清楚刘辩的真实心意。
不过,二位殿下年纪越来越大,终究是逃不过最终的决定。
刘辩倒是没想到徐衍想那么多,来到尚书台,一众人已经在座了。
“臣等参见陛下。”荀彧,刘虞领头,钟繇,荀攸同时见礼道。
刘辩摆了摆手,道:“都坐下,信你们看过了,说说吧。”
荀攸一坐下,便抢先抬手,毫不掩饰怒意的沉声道:“陛下,刘焉狼子野心,决不能姑息!臣意先发兵以做震慑,待等刘焉死后,陛下策令信任州牧,但有反乱,一律诛杀!”
钟繇神色不动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荀彧同样默不作声。
刘虞忍不住了,道:“陛下,眼下发兵益州并不可行,臣建议,放归刘璋,但兵权收归朝廷,派一员大将,督益州军事。”
有了刘虞铺垫,钟繇接话道:“陛下,或可双管齐下,以刘璋为雒城太守,益州牧由刘焉举荐,而绵竹、成都太守由朝廷任命,并将剑阁等交于朝廷。”
刘辩眉头一挑,钟繇这个想法倒是有意思。
剑阁是入蜀的要道,这个地方掌握在手里,朝廷对益州将进可攻、退可守。
而成都、绵竹在朝廷手里,其实等于将益州一分为二,一半在朝廷手里了。
荀攸却摇头,道:“刘焉在益州经营多年,野心如狼,断然不会答应。”
荀彧见有争吵的迹象,开口道:“陛下,刘焉的第二策,朝廷任命州牧,刘璋督军事,倒是未必不可行。刘璋无大才,不可成事,朝廷徐徐图之,益州归附,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刘虞对这种绥靖政策心里不满,沉声道:“陛下,必要震慑,而且要震慑为主。臣请汉中太守发兵,先行进攻,而后再做商议。”
荀攸紧跟着道:“陛下,臣赞同大司马之意,凡事不能任由刘焉取舍,岂不显得朝廷无能?而今灭董在即,朝廷不能弱了声势!”
钟繇严肃的脸上出现一抹凝色,连忙道:“陛下,朝廷经不起另一场大战,还须从长计议!”
“刘焉撑不了多久,还要计较多久?”荀攸反口相驳。
坐在主位的刘辩,眉头暗动。
这荀攸与荀彧、钟繇的矛盾公开化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