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离洛阳,赴凉州(4K) (第1/2页)
凉州,自汉武帝时就是汉朝的大州。
下辖武威郡、金城郡、敦煌郡、张掖郡、酒泉郡、陇西郡等十郡,地处要冲,是两汉经营西域的重要通道。
此地亦是隔绝羌胡的战略要地,拱卫京师的天然屏障;如今的凉州对于东汉而言,更重要的则是养马场和精兵猛将的培育地。
但就局势来看,却也谈不上好,项稷翻查杨家的消息得知,匈奴一直想和西羌取得联系,合击汉朝,凉州便成为隔绝西羌和匈奴的阻隔,这就是所谓的“隔绝羌胡”。
汉朝对凉州的掌控使得匈奴与西羌的几次联合均宣告失败,不可谓不重视,为经营凉州下了大本钱,可惜战争断断续续绵延了百年之久,至今也不曾结束。
项稷心中思量,熹平年间,那位野心勃勃的董卓就被司徒袁隗征为掾吏,后出任并州刺史、河东郡太守;如今跟杨咎一打听,果然已是并州刺史多时了,这是袁家运作的成果。
董卓如今已是袁氏故吏,也将参与此次对于凉州的平叛,因为他在凉州本就颇有名声,与不少羌人结交。
“据说,那位河东太守在任并州刺史时,与骁勇闻并州的飞将关系甚好,大有将之招揽的想法,可惜时间不够,要不了多久他就要赴任河东太守。”
杨咎微微一笑,对于那位飞将的名头他也听说过,似乎很有际遇,进入过一片古老的神魔遗迹,得到了失传序列与秘法,实力不能按一代人来看。
方天画戟,专捅义父···项稷心头默默叨咕了一声,便起身入屋内与荀爽拜别,与紫苑告别,这一去可就是不短的时间了。
屋舍之内,两人相靠而坐,项稷叙述着自己将要前往凉州平叛的谋划,虽是羽林右监,有调动羽林军的权力,但皇宫禁军不可能跟着他前往凉州平叛,只能到地了自己想办法,好在凉州还有人可以照应,兵不会缺,但能否调度好,指挥好,他也没什么把握。
毕竟严格来说,他是根本没打过仗,虽然擅长打打杀杀,直觉敏锐,但还需要一颗熟读战术的脑子才好,圣人根骨也不能让他对战争无师自通,不过学习力与领悟力倒是实打实的快,多参与几场便熟练了。
“紫苑,其实楚姓只是遮掩,我真名为项稷,字山河,因与桃侯、平皋一脉结仇而化名,一直身怀西楚霸王的传承;当初我只是一个山野猎户,他们却要说我是霸王传人;到了现在,我似乎真的成为了霸王传人,但他们却失声。”
项稷轻抚紫苑秀发,目光在清香中逐渐悠远,似乎回到了那个奔袭逃杀的夜晚,忆起了楼桑村的炊烟与村民。
明明只是一年的时间而已,却让他恍如过去了很久很久,那個初出茅庐的少年亦与如今的他相去甚远。
听着他的叙说,紫苑也隐约明白了什么,轻轻将他头放下,枕在了自己膝上,双手微微在他太阳穴揉道“项郎,其实师傅很早就告诉过我了,我虽姓紫,却是随的母姓,父亲是师傅一位早夭的兄弟。
但因为门第之别,族中有人不愿见到我回归荀氏,是师傅他不忍心,将我自村子里带了出来,安置在梅花观内,若真个来算,我其实也是荀氏八龙的女儿,也该叫荀苑,但我更喜欢你叫我紫苑,我们之间的感情,与家族无关。”
两人各自道出自己真实的过往,心意相通,就连屋内的烛火也明亮几分。
项稷静静躺着,闭上眼,似乎时间过去了很久,直到他起身,自背负的黑木匣子里取出那口跟随自己至今的寻梅刀“我要离去了,你好好的保重,这口刀名为寻梅,跟随我自楼桑村一路征战至今,将去凉州,此刀便留给你。”
“大丈夫之志,应如长江,东奔大海,何苦怀念温柔之乡。
这副卦盘是我娘留给我的,也许是当年那位荀氏八龙之一给她的,能够趋吉避凶,提高运势,亦可护佑元神,避开一次劫难,项郎,你也保重。”
将寻梅刀放到身前,紫苑轻轻握住项稷的手,递来了一副卦盘,倚靠在他怀中与他道别,前路漫漫,他总是要出去闯荡的。
自幽州到冀州,再到司州与凉州,总有一日他会回来,带着功名回来。
“你,保重。”项稷一时也不知说些什么好,只能轻拍紫苑后背,声音甫落,骤然有缕灿烂金光投射到面上。
他愕然抬头,却见窗外一轮旭日冉冉东升,原来长谈间不觉光阴之逝,竟然已经日出了,他在梅花观内已过了一夜。
出观来到洛阳长街上,项稷只觉天地大不相同,才来洛阳没多久便要离去了,前路如何,他心中也涌起了一片豪情。
刀在手,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
乘风居内,秋老虎、赶山客与张郃皆在,也是听闻了他要远行凉州的消息,颇为不舍。
项稷与他们一一告别,将奔雷刀留给了秋老虎与赶山客,叮嘱他们好好经营铺子,若是遇见麻烦,可去洛阳内院寻学士,可去杨府寻杨咎,可以去范阳居寻阿德,也可去顿丘县寻曹操,袁府的袁绍亦可相助。
哪怕他不在皇城,众人仍有足够的力量庇护。
而那口离阳刀,则被留给了张郃,由他而得,也由他而去。
“师傅!你回来时,我一定会成二关武师的!”
洛阳城前,张郃挥动着离阳刀,神色间满是不舍。
项稷笑着挥挥手,这孩子,若是十二岁就成了二关武师,那其他人还活不活了?都比他这师傅还快了!
与他同行的,则是阿德,无需过多的言语,两人心有灵犀,相视一笑便已是告别,一如当年初见。
听风刀被留给了阿德,他亦来相送,直至出城门十里,方才遥遥拜别。
“天涯路远别知己,海角比邻满君名。”
刘备轻抚那口听风刀,忆起了当年两人奔袭狼溪村的景象,心中难免慨叹。
呼~
春风送客,柳树摇曳。
古道金阳,骏马昂首嘶鸣。
项稷又带上了那很久不曾取出的斗笠,紫衣青衫黑木匣,两腿一夹,骏马奔腾而起,便在烟尘中远去。
朝阳正好,云层金灿,正是少年飞扬时。
路攀,有走歌人长吟挥帽:风流快意青衫客,鲜衣怒马入人心。
···
江北之地,天魔门。
这最强邪道势力的山门并不幽森,反而一片金碧辉煌,绿水青山携流云,猿猴攀枝铃鹿来。
若是外人来此,定不会觉得这是天魔门的居所,实在与他们的行事、名号相去甚远。
在那山巅之上,没有行宫,只有一座石台,台上坐着一个山羊胡、尖耳朵、高颧骨的白发男子,一头发丝自然上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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