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呦呦鹿鸣 (第1/2页)
感谢书友清玄散人的打赏,人生第一笔啊,激动ing,特此加更……
赵鞅小心翼翼地靠近无恤,想伸手去抚摸下那头在他看来,已经笼罩着神圣光环的白鹿。
可这姑娘却不领情,除了赵无恤外谁也碰不得它,丝毫不给赵鞅面子,他只能讪讪地收回了手。
对别人,白鹿就更是不待见,谁碰啃谁,就算啃不着,也要喷你一手口水,被喷到的人还一脸惊喜地闻来闻去,觉得这是被祥瑞赐福了,看得赵无恤一阵恶心反胃。
虽然在赵无恤看来,这只是一只比较珍惜的白化动物,但在这时代的人们眼中,在冬狩时获得举世罕见的白色祥瑞,这可是件了不得的事情,足以在史书里记上一笔。
比如武王伐商,在黄河边坐船时,有一条大白鱼跳进了他的怀里,同船的周公旦和燕召公顿时下拜叩首直呼此乃大邑商授首我小邦周的征兆……
又比如西周穆王时,征伐犬戎,获七白狼七白鹿而归,作为征服荒服诸戎的标志,都是充满象征意义的。
再加上子宋,嬴秦,嬴赵三族都继承了殷商以白为美的传统,所以这白鹿在他们眼中的意义又更深了一层。
赵鞅从来不是个低调的人,否则也不会顶着执政卿范氏的怒火,摆开大排场迎接宋国使节前来田猎了。
以获鹿为名,这场燕飨的规模被扩大,再扩大。
灯火通明的馆舍中,赵鞅端坐在殿上主座,乐祁位于次座,赵无恤也因为今天的表现,之前的过错得到原谅,被允许出席,虽然他仍坐在兄弟几人的末尾。
伯仲叔三兄弟各有所思,尤其是叔齐,现在他只能闷着头喝酒,可不敢再置一词了。就算是这样,他在讪笑着起来想拍赵鞅马屁时,还是被赵鞅狠狠瞪了一眼,那意思明摆着。
你说无恤德行不足?德行不足怎么能生擒白鹿,还能让它乖乖牵在手边,除了他外谁都无法亲近?
他德行不够,我看你是这个做叔兄的无德吧!
叔齐苦着脸,欲哭无泪,他知道,自己这一回算是是玩崩了,正应了姑布子卿对他的判断:聪明反被聪明误。
赵鞅感觉今天倍有面子,他在坐上笑盈盈地说道:“无恤,上前来!”
“赐弓。”
赵无恤一板一眼地做着这些天跟季嬴练习的仪礼,在殿内无数道羡慕的目光中接过了那把美轮美奂的雕漆玈弓,及十只雁翎羽箭。
他脸上受宠若惊,心里却……很嫌弃?
一把没有实用价值的弓,一些漂亮却无法飞远的箭,要了有何用处?不过,这也是现如今周天子,以及大多数旧贵族处境的写照,他们已经被时代远远抛在了身后。而六卿这种鲜廉寡耻的野心家,吴越这种抛弃礼乐,崇尚实用的蛮夷邦国,却在一天天成长强大。
不过无恤还是看在弓上镶嵌的昆仑玉和绿松石、琥珀份上,决定回去以后,将它好好挂在墙上,作为一个收藏品。
好在赵鞅见无恤的礼仪生硬,明显是临时发挥,也不敢和他玩复杂的。整个隆重的赐弓仪式,居然仅仅走了个简单过场,要是他一时兴起和无恤当场来对首诗,无恤大概又是张口结舌。
整个绵上馆舍都坐满了赵氏陪同狩猎的家臣,摆满了做工精致的漆木桌案,案上佳肴美酒,香气扑鼻。
赵无恤前世看小说时,总有现代作者秀优越感,觉得古人根本不会做菜,认为那些专门为贵族服务的庖厨还不如一个后世宅男,穿越后烤串肉,炒道菜,就能被人视若神明。
赵无恤只想说,天真,你们太天真了!
用后世**丝的心态来脑补奢靡的先秦贵族生活,就好比清朝时陕西农民想象西太后在宫里的日子:太后她老人家顿顿有白面馍馍吃咧,吃一块扔一块,那感觉,美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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