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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朋比为党

  第78章 朋比为党 (第2/2页)
  
  不过可惜,若是方才吕行能击败赵无恤,那以后在泮宫之中,赵氏就会低魏氏一头,三家联盟就能以魏驹为首了。
  
  ……
  
  午后,庶子大夫籍秦依然没有出现,他一边担任着庶子大夫,一边还兼任着上军司马,是赵鞅和中行寅的下属,借口忙于军务,对公学并不上心。只是派了他的幕僚,中士邓飛前来代为授课,邓飛背着手在靶场绕了半圈后,让众少年进了厅堂,传授他们《司马法》和晋国历代刑法。
  
  跪坐在席上听了没一会,赵无恤心里就有了谱,邓飛对《司马法》的研究是比不上王孙期的,毕竟不从事武职,没有亲身经历,总是差了一点什么。但在刑法上,他却是颇有造诣,讲的深入浅出,所以,赵无恤也听得津津有味。
  
  晋国历代刑法,都抹不去两家人的身影,一是范氏(士氏),一是赵氏。
  
  上古刑法,创于赵氏的嬴姓远祖皋陶,唐虞夏商周,法本来是藏于宣室之内,不示于民的,正所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所以国人庶民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犯罪,贵族说你犯了,你就犯了,也没有证据可寻,无处说理去。
  
  晋国最初的律法,叫做“士蔿之法”。
  
  士蒍,是范氏祖先,晋献公大夫。士,是职位名,也就是士师,士师之职,古之法官,掌国之五禁,以左右刑罚。
  
  士蒍善于法度,他所创立的《士蔿之法》,成为晋国后世刑法的模板。
  
  其次,是“被庐之法”。
  
  晋文公重耳回国后,于文公四年,作《被庐之法》。当时晋楚争霸,势在必战,晋文公在被庐检阅军队,制定此法,内容符合礼的要求,被列国称赞。
  
  还有著名的“赵宣子之法”。
  
  在赵盾执政时,于阅兵仪式“夷之搜”上颁布,十年前赵鞅在民间收集铁,铸造了刑鼎,上面就篆刻着《赵宣子之法》,是晋国第一部公之于众的成文法。
  
  它同时也是赵氏家法,此鼎目前还放在下宫之中,向全体国人公开。虽然一些古板君子,如孔丘,诟病说赵盾执政时“君不君臣不臣”,所以宣子之法是乱法。但在赵无恤看来,比起重俗礼和一套空话的《被庐之法》,要先进许多,当然,很多方面还有待改进。
  
  最后,是“范武子之法”,创建者为士会(范会),范氏始祖,在以上几项法度中最为成熟和全面。直至到晋悼公时期,仍然要右行辛学习范武子之法,以为国用,这也是晋国目前通用的法度。
  
  恍然之间,又是一阵钟鸣,到了下课时间。众子弟起身,如吕行、乐符离等,就直接转身走了。因为邓飛只是代为授课的幕僚,并非正式的师、傅,地位不如在场诸子。
  
  邓飛在案后静静地收拾竹卷,脸色不变,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待遇。只有无恤和张孟谈俩人,才恭敬地向他行学生之礼,又让他心中略为宽慰。
  
  赵无恤觉得此人还是有些学问的,决定下次前来泮宫,要再带上束修,补上一份拜师之礼。
  
  走出厅堂后,赵无恤婉拒了魏驹邀请他再次同行,去魏氏府上燕飨的建议。
  
  “世兄好意,无恤心领了,但无恤还要去南市逛逛。”
  
  “南市?”魏驹看向赵无恤的眼神,顿时微变,他不由得怀疑起方才自己对此人的评价,是不是过高了。一个无法控制自己欲望的人,再怎么出色,终究是成不了大气候的。
  
  “原来如此,那就告辞了,赵子第一次来新绛,去南市耍耍,也是人之常情……”
  
  魏驹重新将无恤打量了一通,对他的观感降了一级,从“吾之大敌”降成了“小心即可”。
  
  赵无恤感觉到了魏驹态度的变化,他看着魏驹等人远去的身影,摸了摸无须的下巴,这话不太对味啊?发生什么事了?
  
  而张孟谈也在一旁,听了以后,脸色也微微变动,眼中不掩失望。不等赵无恤邀请,他就垂拜告辞而去,不缓不慢地上了自己的马车,竟是显得有些疏离,和之前的“亲而不附”判若两人。
  
  赵无恤更是疑惑不解,自己究竟说错做错什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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