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展露锋芒 (第1/2页)
千夫长看向首领白罴道:“族长,这位是咱族人,先前还未投军时,是咱的好友。”
白罴眼前一亮,有些惊讶道:“哦?好友?”
千夫长点头,“是的,曾经喝过几顿酒,聊起来十分投机,少典兄对各部落间的纷争很有见解。”
“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还请族长能够委以重用。”
白罴哈哈大笑,“来人!快给这位勇士松绑!”
“危难之间,还能冒死前来投军,我确实很佩服他的胆量。”
其实这白罴想的很明白,既然这少典是传说中统一六部的天选之子,那么先利用他的经天纬地之才,灭了其他五个部落,最后再杀掉他,不就是两全其美?
为了以防万一,又不能让他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
像这种天才,一旦从自己的视野消失,结党营私,保不齐哪天就有了谋反的能力。
他走到少典身旁,伸出双手把他从地上托起。
“我罴部落的勇士,以后就留在我身边,做个贴身守卫吧。”
少典一听,顿时有些懵了。
刚才还是要被杀头的奸细,现在就成了族长身边的一个贴身守卫?
这起伏多多少少让他感觉有些刺激。
千夫长朝着白罴行了一礼,拱手道:“族长,末将去城墙巡视了。”
说完,转身便朝着那七八米高的城墙扶梯走去。
清冷的月光照在那冰冷的城墙上,显得有些萧瑟。
待千夫长走到一个无人的地方,一缕金光从他的眉心处飞出,消失不见。
没错,这是问虚仙门特有的束灵术。
能够将元宿主的意识暂时封存,借用他的躯体来做一些事情。
离开后,施术者做的事情会成为宿主记忆的一部份。
且把那些事情都当作是自己做的。
任弈帆从他的躯体离开后,千夫长打了个冷颤,好奇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回想了一下,这才回忆起方才的事情来。
脑海中出现的那张人脸有些陌生 ,他感觉自己好像并不认识什么少典。
而少典也是一样,对眼前突然出现的老大哥,没什么特别印象。
但有一个事实,那就是千夫长救了自己的命。
少典被安排好住处后,跪在床上,朝着外面的星空跪拜,嘴里呢喃道:“老天爷保佑~”
“保佑我少典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说罢便躺在床上缓缓睡去。
在白罴的军队里,少典针对敌人可能会挖地洞进城偷袭这个可能,给出了自己的对策。
那就是挖护城河。
之后,他凭借自己作为现代人,又熟读兵书地理的优势,展现出了自己特有的才能。
在军队,成了一个很突出的人。
不但作战勇敢,而且很有计谋,处事冷静,思虑十分深远。
而且,他还很讲义气,有危险都是第一个冲在前面。
这让他在军中有了很高的威信。
后来,他又利用自己所掌握的阵法,击退了徐虎的大军,得到了白罴的赏识。
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被破格提拔为千夫长。
白罴让他跟随自己四处征战,攻占了其他部落很多城邦。
罴的实力在六个部落中慢慢壮大起来。
少典对于白罴来讲,还有一个他最看重的优点。
那就是不贪功。
攻占下其他部落的城邦后,抢夺的战利品,他首先教给白罴,以表自己的忠心。
若是得到了白罴的赏赐,他便分给自己手下的亲兵。
他是一个军事天才,这都是他从兵书上悟到的道理。
不贪小利者,必有大图。
他要的不是白罴给自己的这点蝇头小利,而是他的江山!
白罴很赏识他的才华,把他留在身边当作一个智囊,少典在军中的地位逐渐重要起来。
一日,他向白罴请假,说是要去接自己住在城外的妻子。
白罴欣然应允。
少典走到先前的木屋,看到了在屋子里休息的附宝。
激动道:“宝儿~”
附宝抬起头,看到几个月未见的夫君,激动的泪花在眼眸里打转。
少典牵起附宝的双手,“宝儿!我现在是千夫长了!”
“凭借我的才能,想必离那将军也差不了多远了。”
“宝儿,咱不用再东躲西藏了,你快收拾收拾,现在便跟我进城去住!”
附宝听到这个消息,心中十分安慰,掌门给自己的任务,终于有一些进度了。
他收拾了一些自己种的烂土豆,包在一块儿兽皮里。
少典见了,走上前说道:“宝儿~咱现在不用过穷日子了,还要这些烂土豆干嘛!”
“都长牙儿了!”
“我现在是千夫长了,这土豆咱可以吃一个扔一个!”
附宝笑骂道:“这怎么能行,太浪费了。你别忘了,在这乱世之中,有很多人被活活饿死了。”
少典想起在现实中的伤心事,感叹道:“也罢,你愿意带就带上吧。”
他看着眼前的附宝,心中格外的感激。
附宝现在成了他最珍贵的人。
在路上,少典说道:“宝儿~你有什么愿望?”
他以为附宝会和普通女子一样,求些荣华富贵。
附宝却说道:“我希望这人世间不再有纷争,我希望六部能够统一,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少典听了,没有说话,心中的那个信念又变强了几分。
“也许,我真的能够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也许......”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一件让他为难的事正在路上。
白罴为了更好的控制少典,准备将自己的独女嫁给他。
一回去,他和附宝被一同叫到了城堡里,白罴笑呵呵的看着两人,让他们在一旁坐下。
在他身旁,还坐着一个脸上跟抹了很多面粉似的女人。
烈焰红唇,那模样像是个御姐。
少典以为这个女人是白罴的妃子,后面才知道这是他的独女。
白罴先是跟少典说了一些话做铺垫。
说什么在这个时代,男人有个三妻四妾很正常,让他不要跟潮流,非要追求什么一夫一妻制。
原始部落,大部分都还是混居,延用的是任弈帆所推广的对偶制。
一群男男女女混居在一起,有一个主妻和主夫,组建成一个大的家庭。
也只有他们这种受了一代人类影响的人,才采用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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