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大秦五年计划之始 (第2/2页)
“一百多万兵役实际上有多少算是军人?藩边之地既耕既战……究竟是徭役还是兵役都说不清楚。”赵泗摇了摇头。
“拿岭南六十万兵马来说,这六十万兵马实际战斗力恐怕连二十万都没有,其中能算得上精兵的五万都够呛……拿起来武器是兵,放下来武器和农夫也没什么两样……”赵泗揉了揉眉心。
“实际上不仅岭南,各地边军皆是如此……”
这和大秦的国策有关系,六十万兵马听起来多罢了,实际上这是开扩兵团,武力征服是其次,主要目的是充实边疆生产建设,因此兵源素质普遍偏低。
尤其是岭南六十万兵马,水分大的离谱,其主要人员构成为赘婿,商贩,作奸犯科之辈,以及六国黔首……和长城兵团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
真要是六十万精兵,岭南还用得着实行和辑百越政策?
当然,实际上如果以一个现代人的目光来看,长城兵团的战斗力也乏善可陈。
役兵制度下,不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精兵。
秦国战斗力强是因为其耕战制度确保了其下限比较高罢了。
真要说精兵,那大秦可称之为精兵的唯有咸阳的羽林。
羽林卫戍是完全脱产的士兵,而且全部都是身有战功的老卒,军事技能强的一批,每个人拉出来那都是能当军官的存在。
别看羽林只有几千人,以他们为核心单位扩编,轻而易举就能拉出来一支人数不下二十万而且战斗力还相当不错的军队。
真要是两军对垒,几千羽林打个十倍以上的岭南兵不在话下。
若是对付藩边蛮夷,不考虑气候地理因素……以一当百一点都不夸张。
“岭南北疆这边,抽调十一的兵力改组为常备军,五年轮调一次,剩下来的改组为府屯田兵。”赵泗开口说道。
这一点赵泗早就想过了……
边军水分太大了,就算赵泗打算改役兵为募兵,也不可能是个人就给发工资。
上百万张嘴倒是其次,大秦这一百多万兵马要真的个个都是优质兵源,赵泗勒紧裤腰带也会想办法把工资和武器给他们凑起来。
开玩笑,一百多万优质兵源,装备和工资跟得上,横推欧亚都够了。
问题是这一百多万人里,称得上优质兵源的,有没有三十万都不好说。
什么是优质兵源?良家子,人高马大,理解能力强,军事素养过关,服从性强,悍不畏死……
历朝历代最兴盛之时,也未必能拉出来五十万优质兵源。
赵泗的打算是,从各地边军遴选相对比较出色的成员,组织为常备兵力,由官府配备武器装备口粮俸禄。
从此以后专门负责打仗以及军事素养操练,每五年轮调一次,从此以后就是职业军人。
至于剩下来的?改为屯田兵,平时耕种,战时召集,一方面生产建设和开发不会落下来,另一方面也不至于军费开支过大产生浪费。
“既然如此,臣便没有异议了。”王翦闻言点了点头。
“涉及军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还请王老将军上心。”赵泗闻声开口道。
“臣虽然是一把老骨头,但尚有余力为殿下分忧。”王翦点了点头。
此事无需多说,毕竟王离都已经和赵泗近乎绑定了,大秦五年计划又是赵泗提出来地,而且王翦还是太尉,于情于理都应该尽心尽力。
最关键的是王翦已经感觉到自己时日无多了,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他希望让王离的路能够更宽阔一些。
孙在千里之外,王翦虽未说过什么,但心里如何不牵挂?
和王翦确定好军制改革以后,赵泗复又看向李斯。
“至于各地民生,当先第一要务就是修路。
第一,天下驰道要在五年之内彻底勾连,联通天下各郡,第二,各县官道务必能够直达驰道。
驰道官道标准已有定数,不必更改,照旧即可。
其次便是渠道农耕桑事,因地制宜,各地情况不一,难以恒定,五年之内,难免天灾虫祸,不好提前裁定,皆以历年生产实情对照,再行赏罚之事。
除此之外便是人口……务必促民多生广生,如今农事便利,不至于难以生养。
各地务必督促起来,若有溺婴之举,不论男女一律严惩,采生折割拐带之人,一律格杀勿论,此非五年之策,乃长久之策,务必严加督促。”赵泗开口说道。
李斯自然没有任何异议,作为百官之首,各地郡县的最上级,他自然是要负责各地民生汇总和实际推行的。
“将作少府……”赵泗复又看向芫恭。
“将作少府之内也要改制,工匠薪奉该发就发,待遇也要提升,如今律法改了,不可以用牲畜驱使,匠不事农,只能以工为生……”
芫恭点了点头,这一点他早就预料到了,只不过一直在装糊涂。
没办法啊,越早开始就意味着越早掏钱,虽然将作少府不缺钱,但能不出谁想出?
如今大势所趋,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除了改制以外,便是多召工匠,除了咸阳官署以外,陇西,岭南,辽东,胶东,琅琊,五年之内,此五地要再建出来五处产集之地,各地矿产要大力开采,此为第一要务……”
对将作少府的要求倒是比较简单。
增产,增产,还是增产。
“治栗内史……劝耕桑梓农事,推行耕种之术,各地都要提上心来,大秦粮产虽丰,但粮食从不嫌多,日后粮食开销也只会越来越大,另外各地设置平易仓,粮价低了固然好,但谷贱伤农,不可过高,也不可过低……此处详实,议论以后再呈禀于孤。”
“御史大夫,监察天下郡县官吏……”
“太仆……于阴山设立马厂……除此之外关内也开辟一处良马育种之地……五年以后,孤要看到二十万匹新马!”
“律法已改,廷尉不可再行旧法之事,以身作则,使新法尽快实行下来……”
“典客改大行令……掌出使各国之宜,侦查他国疆土实情,朝政动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