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百死不悔,法不容情 (第1/2页)
咚!
伴随最后一道鼓声落下,县衙公堂外头,已经聚集了大批百姓,探头探脑朝着里面张望。
可惜却被一副山水朝阳图的照壁,挡住了所有视线。
“有人击鼓了!”
“这鼓都不知多久没人敲了,哪个这么大胆?”
“多半是外地人来了,咱运城有青天,直接递交诉状就行了,不至于敲鼓。”
“不管有没有冤情,敲了进去就得先挨脊杖,这谁受得了啊”
“即是击鼓鸣冤,我等也有权进去观望,尔等为何聚集在此?”有书生挤过人群,大大方方走进了公堂,一旁衙役也并未阻拦。
“成弘乃是学府儒生,听他的没错。”
一众百姓轰然挤入公堂之内,在红线之外停了下来。
不是所有案件都会在公堂之上审理,而能够上了公堂的案件.....大都不会禁止平民百姓观看。
这是为了减少徇私枉法,本身也是一种监督机制,这也是县衙公堂设立在大门口的原因之一。
只不过许多百姓畏惧县衙,往日即便有案件审理,又有几人敢作死进去查看?
没这空闲不说,去看一眼可能还会惹上麻烦,正常情况没几人会去看公堂审案。
可击鼓鸣冤就不同了,一般都是有大冤屈。
而且这种大多不是本地人的案子,看几眼也不会惹到本地乡绅,麻烦少了很多。
公堂之内,两名捕役带着一位妇人和女童走了进来。
那妇人年约二十四五,衣衫褴褛,脸上带伤,眉目悲戚。
脚下还有一位年仅五、六岁的女童,眼中含泪,怯生生地躲在身后,拉扯着妇人破烂的裤腿。
“堂下何人,欲告何事?”
砰!
妇人拉着女童,重重跪在地上,磕头不止。
“请知县老爷做主!”
“本官并非运城知县,乃是本地总捕头,你有何冤屈,尽管说来便是。”
妇人闻言猛地抬起头,两行泪水在她脏兮兮的脸庞落下,留下两道白痕。
“可是运城青天,铁总捕头在上?”
铁棠摆了摆手:“青天不敢当,不过运城总捕头,的确是铁某。”
“民妇孟颖儿,乃是幽县凤泉乡,杨家村人士。
因幽县官官相护,民妇状告无门,听闻运城有位青天大老爷,特此赶来击鼓鸣冤。”
“你欲告何人?”
孟颖儿垂泪:“幽县杨家村里正,以及村霸杨正业。”
里正,相当于村长,也算官,但不入九品十八级,属于流外编制。
铁棠沉默片刻,轻声说了二句。
“也就是民告民了!”
“你可知....若是所告不实,当反受其罪?”
“民妇读过几年蒙学,晓得这些。”
“好!”
铁棠一拍惊堂木:“以民告民,当先受脊杖十下,你可考虑清楚了,是否真要告状?
若是就此撤诉,本官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只要能为我家良人讨个公道,民妇百死不悔!”
说完孟颖儿不停叩首,公堂之下已然出现斑斑血迹,犹如雪中之梅绽放。
“呜呜~哇”看到自己娘亲鲜血淋漓,旁边的女童吓得大哭,蹲坐在地,茫然无措。
“停!”
“让她停下!”
两名青衣捕役快衙役一步,先行走到公堂之下,拉起了孟颖儿。
“请铁青天.....为草民做主!”
她已经走投无路了,最后的希望,就是运城这位‘青天’,可其人究竟如何,她也不知。
百死不悔么?
世间之人,求个公道,何至于此?
铁棠运转周身血气,将眼中雾气强行压了下去,伸手在签筒之上抽出一根红头签。
啪嗒一声,红头签落地。
签筒内有白头签、黑头签、红头签三种,分别代表脊杖一下、五下、十下。
轰!
后头观案的百姓忍不住了,那位名叫成弘的书生,率先开口:“铁总捕头,她们孤儿寡母,流落至此,已然无比悲戚,何不饶了她这回?”
“铁青天,饶了她吧!”
“饶了她吧,敲这副身骨,漫说脊杖十下,便是一下,都能去了半条性命。”
“铁青天,求求你饶了她吧!”
“铁青天,求求你饶了她吧!”
........
孟颖儿几经周折才来到运城,本就清瘦的身躯,此刻更是宛如风中残烛,哪里还受得起脊杖之刑?
她是抱着必死决心,前来告状!
民众呼声很大,可铁棠却充耳不闻。
“法不容情,伱既已击鼓鸣冤,当先受脊杖十下。”
自有衙役搬来一张长条凳,让孟颖儿趴了上去。
两位身着黑红袍的衙役,站在左右两边,手持上黑下红,上圆下略扁的齐眉水火棍,就要执刑。
“咳!”
铁棠一声清咳,让他们止住了手上动作。
“段县捕,不如由你来行刑?需得重打十下,切不可手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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