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会写毛笔字 (第2/2页)
王安然看上去是一副老实人模样,不会胡言乱语嚼舌根。
既然王安然这样可信,林轩便直接毫不遮掩地,把自己不会毛笔这件事说了出来。
“王大人,听说挥毫泼墨也是件难事,不如你来教教我。”
王安然听到这里,人瞬间呆若木鸡,不做任何表情的王安然直愣愣的看着林轩。
“二皇子,你、你……”
“怎么?我忘了毛笔怎么用毛笔字?该怎么写不行吗?”
林轩在与大乾的诗斗大会上,给大乾国争得了颜面,所有人对林轩都是刮目相看。
大家都等着林轩再扳回一局,期待着大乾能够赢过大乾。
国之希望都寄托在了林轩身上,林轩成为了满朝文武以及乾帝所瞩目的目光。
只不过是不会写毛笔字而已,这又算得了什么,王安然稳健步子来到林轩身边。
先是鞠躬行了一礼,随后,右手握住了林轩的手臂。
两个人同时发力,林轩感觉自己已经体会到了王安然的用力挥笔。
在两个人极其默契的配合下,林轩又创作了另外一首绝世佳作。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林轩不单单学会了如何使用毛笔字,又把一首后朝诗人所创作的诗句,写在了这张白纸上。
没有读过这首小诗的王安然,整个人都是一副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表情。
他无法想象林轩的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怎么顷刻之间,就能脱口而出一首绝佳之作。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王安然真的是难掩心中激动,目光一面扫视,一面朗读着林轩所创作的这首佳作。
这首脍炙人口的小诗,把夏日美景展现的淋漓尽致,晴天柔和的风光都被林轩写在了这首小诗上,王安然看到这首小诗都忍不住的赞叹连连。
“殿下,您真是我大乾之奇才呀!创作诗句脱口而出,想必在下一轮的比斗大会中,我大乾也必定会胜券在握。”
一番马屁,拍完之后,王安然便看到了林轩挥毫泼墨的那行小字。
刚劲有力,很有大家之风范,甚至可以与前朝的王羲之相比拟。
王安然又流露出了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惊讶表情,他崇拜林轩,已经把林轩当成了他最仰慕的人。
“殿下,您还有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您能文能武,小臣之前真的是低估您了。”
说王安然低估,就连乾帝以及满朝文武,任何一名官员都觉着那林轩就是个废物。
所有人对他都是一副放任自由的姿态,他成为了整个皇宫里最难以管教的那个人。
大家看到他都会避而远之,但直至比斗大会开始之后,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
而此刻,林轩看到桌案上,摆放着的那张,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纸张,长叹了一口气。